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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若不幸遇上意外、停泊間受保遊艇遭遇到損毀,客戶(投保人),應當(如適用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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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於七天內通知保險公司,並填妥索償申請表 / 意外事件報告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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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客戶若已購買「全保」,並想為損毀的之遊艇修理費索償,請務需儘快提交由維修商詳列損毀情況的修理費報價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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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保險公司通常會委派獨立公証行去調查、檢驗,確定是否有賠償責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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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確定有賠償責任後,便與維修商商議就事故有關而要維修的部件及計算所需的合理費用。當商議好費用,便會進行維修;客戶需負責「墊底費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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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待維修完畢,客戶驗收後,需簽署一份滿意紙 (discharge form),並需直接向維修商繳付上述的墊底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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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保險公司收到客戶已簽署的滿意紙後,會直接支付賠(餘)款予維修商/客戶。 |
| 重要事項:如有任何可引致索償的事故發生,請立即致電2521-1881通知本公司賠償部。 通知本公司賠償部。 您亦可提供保單號碼、保戶名稱、及閣下之聯絡電話,以電郵通知 claims@sunflowergroup.com.hk 請注意,延期通知可能導致保險公司根據保單條款拒絕處理閣下之理賠申請。 |